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开发企业名称 |
法人 |
申请事项 |
审批意见 |
备注 |
婺源县星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臧生根 |
暂定资质延续 |
拟同意 |
|
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寄送到婺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的情况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地址:文公南路(建设大厦)六楼
邮政编号:333200
联系电话:0793-7353662
婺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