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土告[2011]46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承办,以拍卖方式出让2011-3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1-32号地块位于上饶市信州区三江片区三江大道西段南侧、志敏大道北侧,出让土地面积为2200平方米(折合3.3亩)。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首次加价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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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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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2号 |
2200 |
商业 居住 |
40年 70年 |
≤5.2 |
≤43% |
≥25% |
65米 |
840 |
500 |
10 |
备注:1、该地块成交价款含契税和印花税; 2、该地块开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11个月内开工,建设期为24个月。 3、成交价款的缴付:土地成交后30日缴清。 4、受让者在本项目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市商业总公司按建安成本价回购建筑面积5054平方米的住宅用于拆迁安置。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拍卖方式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1、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19日上午11时止,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办理有关咨询、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法人(单位)持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委托代理书及委托人、受托人有效证照;同时参与报名的个人和企业应提供相应竞买支付能力的银行资信证明,领取竞买文件等有关资料。
2、保证金交纳:凡有意竞买者应于2012年1月19日前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中买后,所交保证金即转定金,抵算成交价款;未中买者,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买成交后,中买者不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户 名:上饶市财政局(预算外专户)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账 号:203103110000000182-092358
4、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具备申请条件,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将于2012年1月19日确认其竞买资格。
5、报名地点: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地址: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2年1月20日上午11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厅
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负责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咨询、报名等有关事宜。
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
联 系 人: 张小姐 吴小姐
咨询电话: 0793-8199877 13517031667
地 址: 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查询网址: 上饶土地交易网网址:www.srtudi.com
江西土地交易网网址:www.jxtudi.com
七、其他相关事项,详见《竞买须知》
上饶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