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完善监督工作方式,以人大监督推动政府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7月21日上午,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联组会议,首次以“专题询问”的方式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向海南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发问”,这是海南人大监督政府工作的新的监督方式,也是历年历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依法开展专题询问活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桂花主持这次联组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兴、毕志强、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专题询问”内容涉及海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用地和资金落实、项目进展、工程质量、资金监管及住房分配等9方面。今年6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调研材料小组奔赴海口、文昌、琼海、定安及省农垦总局开展实地调研,最终形成调研报告,并就发现的突出问题列出“专题询问提纲”。“专题询问”对象包括副省长李秀领、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陈健春、省财政厅厅长徐唐先、省住建厅厅长李建飞、省民政厅厅长苗建中、省发改委副主任朱华友、省审计厅副厅长何琼妹。
龚旭光委员:
如何结合保障房的实际需求下达建设计划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朱华友:按照全省新建廉租房单位综合平均造价每平方米1500元测算,3年的新建廉租房建设资金已足额落实,市县只需配套相关的土地费用、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和项目造价相对较高而多出的工程费用。2008年到2010年,全省项目共安排新建廉租房2.45万套,总投资18.3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49亿元,省级配套投资2.42亿元,市县投资11.43亿元,截至目前已建成1.34万套。
根据“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将在摸清全省城镇居民住房和收入状况底数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类保障房的需要,并结合资金、土地储备落实情况,合理编制年度建设计划,认真落实资金、土地等各项建设条件,确保“十二五”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目标能够全部实现。
颜家安委员:
如何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保障房用地落实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陈健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承担保障房用地的落实。2010年,省政府下达保障房任务是10万多套,需要819.6公顷土地,省国土厅落实了867.3公顷,超额完成了任务。省国土厅采取3项措施:一、落实项目用地选址,确保保障性住房的项目有地可落,全省保障性住房用地需要196个项目的选址,目前全部落实到位。二、落实用地指标,考虑到海南省的用地指标稀缺,用地需求量很大,但保障性住房用地全部给予满足,优先保障。三、审批工作落实,对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通道,随来随批。
钟业昌委员:
建设资金监督管理采取了哪些措施
海南省财政厅厅长徐唐先:省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资金管理非常重视,从五个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规范和加强管理。第一,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管理有制度,省政府出台了《海南省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对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申报、分配、资金来源、拨付以及使用情况都做了具体的规定。第二,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有自己的分配办法。第三,对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第四,检查督促。根据相关的规定,根据动态跟踪,把保障性住房资金纳入了财政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范围。第五,有明确的问责。从制度层面讲,省政府和各市县签订了责任状,从资金上来讲,我们要求分项核算,专款专用,加快资金的拨付进度。
颜家安委员:
对建设资金的审计发现哪些问题
省审计厅副厅长何琼妹:近年来,海南审计厅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重点审计。发现了一些普遍性问题。一、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结余量很大,使用率不高。二、通过近3年来的审计发现,全省有6个市县没有提取2007年至2009年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9个市县没有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用于廉租住房的建设。三、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不到位。通过审计发现,全省有3个市县6个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4个市县9个廉租房项目的经理、监理等都不在施工现场监管工程建设情况,如此就无法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保障房质量有安全隐患。
王传荣委员:
哪些制度和措施保证保障房工程质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建飞:第一,优化设计,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从2008年底2009年初,省建设厅组织全省40多家设计单位进行保障性住房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包括今年我们开展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方案设计,一共提出了80多种方案,经过专家评审选择了40多种方案。第二,制定了相关的规定。根据省政府2009年下发的《加快保障性住房意见的规定》,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报批、建设、严格实行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严格按照国家保障房的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确保工程质量。第三,建立了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制度,实行保障房工程的终身负责制。
刘康德委员:
建立哪些保障房分配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建飞:在保障房的合理分配上,三项具体措施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其一,将分层次多渠道建成合租房保障体系,根据不同收入、行业、个人的住房困难,形成住房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其二,实行准入、轮后和退出制。对不同个人、家庭,按规定申请,抽签摇号,对符合条件的住户准予租赁和入住,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住资格。其三,对发现问题及时督查纠正。
李秀领副省长:
保障房实行收补分离,避免“不该住的人住”
李秀领副省长就委员们询问保障房建设的问题集中做了汇报。他认为委员们询问保障房建设的问题主要是集中在规划、土地、资金、质量、建设、租售和运营管理等五个重要的环节上。
在公平分配方面,李秀领说,保障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有严格的政策规定,难免出现政策执行的误差,如不该住的人住了,应保的人未保障等。对此,政府将严格审核和调研,做到“应保尽保,不该保的不保”,避免“不该住的人住”。对于保障房的退出机制问题,李秀领说,政府部门主要采用政策退出,即“收补分离”,把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租金提高至接近市场价格水平,并对居住对象进行补贴。当居住对象不具备居住条件时则停止补贴。另一个方式是探讨出售或部分出售产权的方式,居住对象可一次性或分期购买住房产权,这有利于政府收回资金。
作者:曹飏 代金环 周秋萍 黄顺祥来源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