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土告字(2011)第0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婺源县人民政府批准,婺源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婺源县城东安置区2011-8、2011-9、2011-10、2011-11号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概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座落 |
土地面积(m2) |
用途 |
年限 |
开发 程度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2011-8 |
城东安置区b-05-01地块(婺源县天佑中学东侧) |
3929.26 |
批发零售
其它普通商品住房
|
批发零售40年
其它普通商品住房 70年 |
现状 |
≤36% |
≤1.9 |
>28% |
800 |
1545 |
2011-9 |
城东安置区b-05-04地块 |
1418.03 |
现状 |
≤42% |
≤2.3 |
>20% |
300 |
595 |
||
2011-10 |
城东安置区a-07-01地块 |
1948.51 |
现状 |
≤50% |
≤2.3 |
>10% |
350 |
650 |
||
2011-11 |
城东安置区a-07-02地块 |
918.32 |
现状 |
≤63% |
≤2.5 |
0 |
200 |
345 |
注:①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款只为该幅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办证规费、拍卖佣金及城建规划费用和水、电开户进户等费用;②2011-8号地块批发零售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0%;2011-9号地块批发零售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5%;2011-10、11号地块批发零售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5%(具体以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建筑方案为准)。③所有出让地块高压电线接至红线外,变压器由竞得人自行安装,自来水接至宗地红线外。④其它详见规划部门出具的地块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及出让须知。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凡联合竞买的,竞买人须出具联合签署的合作协议。竞买人竞得后必须在婺源县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以新注册的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合同,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但在本县未缴清土地价款的单位或个人,在拖欠土地出让收入期间不得参与本次出让交易活动。
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出让地块的资料获取及报名要求:
①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1月8日下午4时前,到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国土局土地交易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②申请人应于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1月8日下午5时前到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国土局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高额保证金的申请人不得参与低额保证金标的的竞买。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8日下午4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竞得人,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③法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司行政章的复印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委托人、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委托书,到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国土局土地交易窗口办理报名手续。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于2011年11月8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11月9日上午9时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举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011-8号地块由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组织拍卖;2011-9号地块由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组织拍卖;2011-10号地块由江西恒生拍卖有限公司组织拍卖;2011-11号地块由鹰潭市龙华拍卖有限公司组织拍卖。
七、pg电子app的联系方式与保证金交纳账户
报名地址: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联系人及电话:周女士15979369569 (国土局交易所联系人)
詹先生13807931500 (2011-8号地块联系人)
廖先生15879380177 (2011-9号地块联系人)
万先生13970804788 (2011-10号地块联系人)
何先生13870357392 (2011-11号地块联系人)
开户单位:婺源县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婺源支行
账 号:100296114640016666
婺源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