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国土资网告字[2012]fl001号
经黎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黎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新城区新城大道北面、东兴路西面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dfl201200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
挂牌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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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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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 |
12951.8 平方米 |
居住 商业 |
≤1.7 |
≤30% |
≥35% |
70/40 |
1200 万元 |
2328 万元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定于2012年6月26日8:30时至7月6日10:30时在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2年6月18日至2012年7月4日17时前登录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本次出让起始价为232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2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4日17时。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缴纳保证金,进行网上报价。竞买保证金交纳的银行帐号由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请牢记该账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
(二)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最高报价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最高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最高报价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最高报价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三)挂牌报价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即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
(四)本次网上挂牌设有底价。网上挂牌成交价格只含土地出让金,其它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交纳。
八、出让人: 黎川县国土资源局
垂询电话:0794-7522813
联系人:鲁玉文 18907045023
特此公告
黎川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