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土资网交地〔 2012〕be014号
经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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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dbe2012014 |
中医院北门 |
2359.66 |
商住 |
>1.0 ≤2.4 |
≤38% |
≥28%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50万元 |
670.5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定于2012年6月29日10时(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6月2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8日16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其它事项:
1、该宗地块其中有一部分已出租,租期自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止(三年),年租金4万元。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原则,竞得人自付清全部土地价款后,次日起租金由竞得人收取;
2、本次拍卖地块竞买价格不含土地契税和印花税,土地转让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支付;
3、成交价款的缴付: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7天内全部付清(含竞买保证金)。
出让人:南康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7- 6612896
联系人: 王先生
特此公告
南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