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土资网交地[2012]dl011号
经泰和县人民政府批准,泰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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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 率 |
建筑限高(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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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l 2012 005 |
县建安公司东面 |
2375 (合3.5625亩) |
商住用地 |
<2.5 |
<30% |
>25% |
<50 |
商业40, 住宅70 |
200 |
415 |
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但于本宗地发布拍卖公告日前:一年内在我县购地出现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定于2012年8月28日10:00时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2年8月2日至2012年8月2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本次拍卖起拍价为41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17:30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八、其他事项
出让人:泰和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96—8638318、13970675908
特此公告
泰和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