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浙江台州拉开二、三线城市限购序幕后,限购名单一直难以“扩容”,近日只有浙江衢州市推出限购第四套房子的“限购令”。记者追踪调查发现,目前部分二、三线城市遇到限购政策“绕道走”,试图用“限价”代替“限购”,这个新动向值得关注。
部分地方频施限购“缓兵计”
韶关市政府近期发布《关于采取措施稳定新建住房价格的通知》,从9月18日起,开发商如果存在“申请预售商品住房备案均价高于周边同类楼盘半年内实际成交均价10%”等3种涨价行为,将招致暂缓备案等处罚。
“这种限价方法规避了被纳入限购名单的风险,可以说是限购大限逼迫下的缓兵之计。”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说。
事实上,韶关并不是近期第一个被迫提出“限价”的城市。今年7月中旬,河北廊坊市就开始行政“限价”,要求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销售价格进行限制;7月下旬,河北秦皇岛市政府约谈开发商,传递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上限约为7000元/平方米的信息;山东烟台市8月2日也出台“限价”规定。
“尽管各地限价的内容、方式有所不同,但目前却正在成为阻挡‘限购令’落地的盾牌。”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说。
阻力:“两头热中间冷”的利益博弈
记者调研发现,当下二、三线城市限购呈现“两头热中间冷”的特点,即中央政府重视、老百姓期盼,但一些地方政府却态度消极,处于“嘴上拥护、暗中抵触、不推不动”的观望状态。
对此,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等学者解释说,房价背后存在复杂的社会再分配关系。地方政府是否支持“限购令”,最大压力来源于土地、房产税及房地产业拉动的财政收入。
韶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坦言,从地方利益出发,选择“限价”的影响较小,但“限购”会直接减少成交量,土地就不好卖了,从而危及地方财政收入。
百姓期盼
应制定治本之策
在京、沪、穗等地,一些市民表示,限购“扩容”给楼市传递了一个明确的调控信号,政府应抓紧研究和制定楼市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
“这需要住建部门加快明晰限购名单出台的时间表,不能有丝毫懈怠,防止限购政策进入疲劳期。”陈国强等学者表示。
“如果没有国家及时有效的监督,二、三线城市限购很容易流于形式。”不少市民认为,主管部门应强化监察职能,避免一些城市用变相手段弱化“限购令”政策。
“不可否认,如果仅仅推行限购政策,楼市调控只是修修补补,从长远来看反而会把房地产问题埋得更深。”广东房地产协会蔡穗声会长坦言,依赖于行政手段解决市场问题,犹如“按下葫芦浮起瓢”,只有一时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