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早报消息 最新一期《中国经营报》报道,时至年底,住建部已经着手对2011年年初各地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的达标情况进行核对。
早在年初,外界就普遍认为,房价控制目标被整成了地方政府的文字游戏,完成起来轻而易举。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看,各地达标已无悬念。即便是提出“稳中有降”的北京,上周末也已提前宣布达标。
早报梳理各地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发现,由于各地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存在一定差别,导致各地房价涨幅上限参差不齐。
——以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为参照系。在31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共计36个城市中,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武汉等17个城市将房价控制目标直接与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挂钩。
——以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为参照系。上述36个城市中,天津、重庆、南京、济南、海口等15个城市以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房价涨幅上限。
——以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为参照系。长春于3月30日提出了“新建住房房价收入比(住房套型标准按60平方米计算)控制在5.8以内”的目标,成为首个与房价收入比挂钩的房价调控目标。
住建部3月29日曾发出通知,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酌情调整调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