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24 更新时间:201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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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国土资网交地[2012]ca026号 经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该宗地块公告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29日,拍卖交易于2012年10月30日上午10时整(以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2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16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其他事项 请在公告规定的申请期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在网上交易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帐号,并在规定时间内以银行转帐方式交入足额保证金,具体情况按照出让须知规定办理。 出让人: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795-3237343 联系人:李强 卢午初 张玉龙 特此公告 2012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