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要求做了专题部署,全文共分9个部分35条。《意见》要求,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作为基本方针;二是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三是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四是坚持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五是坚持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方面,《意见》指出,国土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加强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
《意见》指出,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必须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意见》要求,要在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循环利用等方面推动科技创新,要继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绿色清洁能源,发展绿色产业。
《意见》指出,节约资源是破解资源瓶颈约束、保护生态环境的首要之策。要深入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各类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一是要推进节能减排,发挥节能与减排的协同促进作用,全面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二是要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煤矸石、矿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三是加强资源节约,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加强全过程管理,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发展绿色矿业,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在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方面,《意见》要求,要修订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同时完善一批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方面的标准体系。
《意见》还特别明确,将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将对各类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实现能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按质量分级、梯级利用。严格节能评估审查、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坚持并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加强土地用途转用许可管理。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强化矿产开发准入管理。有序推进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