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车船税法》自今年1月1日施行至今已满两个月。截至目前,我市车船税法实施总体上呈现出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征收管理平稳有序的良好势头。根据统计,今年1至2月份全市车船税收入完成1073万元,同比增长34.5%。
据了解,从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调研情况看,按照江西省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标准,以2011年底全市车船的总保有量测算,2012年全市车船税将有约40%的增长,其中七档排气量乘用车增长比例约为10%。下一步,地税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车船税法的宣传,及时解决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联合保险行业协会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杜绝税款流失。并加快落实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节约能源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等车船的减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