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眼望不到边的浩淼鄱阳湖水域上,已听不到往日捕鱼船马达的轰鸣声,看到的是纷纷收网上岸的渔民,将渔船停靠在湖区岸边的码头,利用休渔期,晾晒修补渔网……这是笔者在鄱阳县沿湖乡镇岸边的码头上所看到的一幕。目前,鄱阳县10余万渔民积极响应,靠港休渔,全县大小上万艘渔船已全部收网靠岸。
鄱阳湖从3月20日中午12时起进入为期三个月的春季禁渔期,结束时间为6月20日12时。这是自2002年实行春季禁渔以来第10次全湖区禁渔。禁渔范围包括了以鄱阳湖湖体水线及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五条河流干流的入湖口。禁渔内容:在禁渔范围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捕螺、蚬、虾等)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
为积极加强对辖区水面、港口、码头和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霸河霸港、围湖堵河、酷渔滥捕以及使用有害渔具等非法行为,连日来,该县组织渔政、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深入湖区、码头、农贸市场等渔民聚集区域,积极开展鄱阳湖春季禁渔宣传工作,一边将“江西省休渔区”标志牌在醒目地点树立,一边向广大渔民发放《致渔民朋友的公开信》以及有关禁渔通知及法律、法规资料,共张贴、悬挂有关禁渔的标语、横幅、禁渔公告等宣传资料达3万多份,有效宣传了禁渔知识和相关政策,实现禁渔期间“湖面无渔船,水中无网具”的目标。
开展人工放流,补充鱼类资源。该县在禁渔首日(3月20日)下午开展了鄱阳湖区增殖放流活动,共向鄱阳湖人工放流鲢鱼、草鱼、青鱼、鲤鱼等“四大家鱼”鱼苗2000万尾。为恢复渔业资源,该县已连续8年配合省里在鄱阳湖开展大规模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累计投放经济类鱼苗3亿尾。
规范渔业捕捞,维护渔区稳定。利用休渔期间,该县十分重视渔业捕捞许可证换发工作,在于用政策办事,把政策向渔民宣传透彻,换发捕捞证工作事关湖区社会稳定和渔民的切身利益,本着有利于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有利于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坚持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控制及实事求是妥善解决渔民生计的原则,全力做好换发工作,规范渔业捕捞许可秩序,完善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数据库和健全档案,做到人、船、证三者统一,实行“一船一档、一档一表”,有力维护渔区社会和谐稳定,按时按质完成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