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土资网交地[2012]el002 经婺源县人民政府批准,婺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四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①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款只为该幅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办证规费、拍卖佣金及城建规划费用和水、电开户进户等费用;②2011-11号地块批发零售建筑面积不大于25%;2011-20号地块批发零售建筑面积不大于30%;2011-21号地块批发零售建筑面积不大于35%;2011-22地块批发零售建筑面积不大于30%;(具体以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建筑方案为准),其它详见规划部门出具的地块用地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2011-11、20、21、22号地块高压电线至红线外,变压器由竞买人自行安装,自来水接至宗地红线外。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凡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竞买人签署的合作协议。竞买人竞得后必须在婺源县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以注册的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合同》,办理土地审批、登记手续。 但在本县未缴清土地价款、税费及拍卖佣金(含土地交易服务费)的单位和单位股东,在拖欠期间不得参与本次出让交易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交易定于2012年4月13日8时至2012年5月9日9时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ncland.gov.cn)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5月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8日16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出让人:婺源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3-7343135 1397036262018979328325 联系人:程先生 姚女士 特此公告
婺源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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