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婺处非办发【2017】1号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扩大)会议精神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根据职责分工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了此项工作。并及时对全县具有开发资质的在建开发企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了安排与部署,且对此项工作建立了全方位监测预警及防范措施。如下:
1.每年要集中组织具有开发资质的在建项目企业进行宣传,发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进行学习;
2.每季度要组织具有开发资质的在建项目企业进行自查,让企业防患于未然;
3.为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意识,我局已逐步出台与实施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以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2018年元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