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厚田乡境内温厚高速南侧
(赣国土资网交地[2012]ak005)
经新建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建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位置 |
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 标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起始价(万元/亩) |
土地使用年 限 |
竞 买 |
dak2012011 |
新建县厚田乡境内,温厚高速南侧 |
198.96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0.7 |
≥100 |
6.4 |
50年 |
10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各方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地块拍卖交易定于2012年7月10日10:00时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2年6月29日至2012年7月9日17:00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9日17:00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八、其他事项
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出让人:新建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1—83731197 、13177775690、13970999566
联系人: 熊女士 、万先生
特此公告
新建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